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注册)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在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6号)要求,结合我省广大城乡基层实际,我局组织专家总结目前临床实践,针对普通、体弱、儿童等人群,根据不同症状制定了四川省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见附件),供各地参考使用。
各地要坚持中西医结合,进一步发挥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作用,根据本地实际和用药习惯,因地(县、乡、村)制宜,辨证施治,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中药汤剂健康宣传,指导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正确使用中药汤剂。要发挥二级、三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汤剂使用的培训和指导。要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服务对象联系,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指导下,做好中药汤剂服用跟踪随访,了解患者健康状况变化,必要时及时优化调整治疗方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